《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》公布
2020年9月24日,《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,于10月10日由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。《条例》共四章26条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的公布施行,对清西陵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意义重大,必将积极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科学化、法制化进程。
2020年10月13日
冀公网安备 13063302000121号